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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8节(第2页)

考虑到周岁之类的问题,比较宽泛点说,现在应该是1849-1851之间?

而这个时间伦敦有名并且和威廉。汤姆逊有关的老教授,无疑要首推亚当·霍普金斯了。

说起霍普金斯,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想到‘根据霍普金斯大学的报告显示……’这个梗。

不过那所霍普金斯大学是由约翰斯·霍普金斯建立的,和亚当·霍普金斯没啥关系。

亚当·霍普金斯是剑桥大学的一位知名教授,也是19世纪很有名的地质学家和数学家,带出过威廉。汤姆逊和斯托克斯两位大佬。

此人的年龄如今应该在60岁上下,无疑符合‘老教授’这个描述。

虽然他的名声在科学史上不算特别显赫,但能带出威廉。汤姆逊和斯托克斯,也足以判断此人的能力非同寻常。

况且名声不显,不是正符合光环的特性之一吗?

因此很明显。

这次的任务目标,必然是亚当·霍普金斯!

如果不是,他罗峰当场就把那把斧子吃掉!

那句话怎么说来着?

优势在我!

第222章真相大白

半个小时后。

威廉·汤姆逊拎着洗好的土豆回到了马车边。

此时的威尔已经准备好了锅具和柴火,带着徐云麻溜儿的将土豆切块入锅,开始做起了晚饭。

啪啪啪——

干硬的柴火在火堆里发出了清脆的崩裂声,在空旷的森林里显得极其清晰。

一旁的威尔则一边哼着歌,一边朝面包上涂抹着猪油。

没错。

猪油。

在很多人的印象里。

西方人似乎不怎么喜欢吃猪肉,他们的餐谱上常见的荤菜往往是牛羊和鸡之类的禽肉。

怎么说呢……

这也算是个刻板印象吧。

例如西班牙人就很喜欢吃火腿,伊比利亚火腿甚至是欧洲非常有名的一道特产。

德国人则特喜欢吃猪脚。

他们对猪脚的喜好程度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步呢——德国的麦当劳里都在卖猪脚,德甲比赛的足球场里也能买到猪脚。

所以你在看德甲转播的时候,经常可以看到一手拿着猪脚,一手拿着啤酒的观众。

猪脚这玩意儿在德国,基本上和沙县拌面一样属于国民菜品。

还有罗马尼亚人很喜欢吃猪的松板肉,也就是猪颈两侧的那部分肉,也就是所谓的“黄金六两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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