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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盐政没那么容易介入(第1页)

中国古代,盐是国家命脉,盐政是财政支柱,盐商是准官僚。私贩盐者,轻则家破人亡,重则诛连族人。在这种制度铁壁中,普通人妄图靠贩盐财,纯属自取灭亡。盐利之重,古今罕匹,历代对盐的控制可谓无孔不入、制度严密、刑罚酷烈,远非小说中的“做点盐生意”那么轻松。

盐不同于米、布、茶等民生物资,它从古至今都是国家垄断物资,因为其不可替代性太强。没有盐,人不能生存;有了盐,就可以控制人口与财政。

从汉武帝起,盐与铁即被列为国家专营。唐、宋、元、明、清皆视“盐铁”如命根子。尤其是明清时代,盐税收入占国家财政三至五成,明代嘉靖年间甚至一度达总财政收入的o。

控制盐,就是控制财税、控制百姓、控制江湖。谁掌盐权,谁掌生杀。就凭你一个农户、商人、穿越者,想插手盐利?那不是家,是找死。

古代中国的可开采盐产区非常有限,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的海盐、四川的井盐、山西的池盐与青海的湖盐。因储量有限、运输困难、保存成本高,国家早就将盐区划分为“盐场”,严格规定归属与采销制度。

每一个盐场,都归国家管控:

官设盐灶,私人不得采盐;

官设盐监,统一丈量产量;

官设盐仓,统一储运分配;

禁止私灶、私采、私运、私销,违者斩立决。

盐场边界明晰,卫所森严。就算你挖出一口泉水含盐,也不能擅自“晒盐制盐”,否则按私煮私制论罪。无论你想在海边挖盐,还是在井里汲盐,全得持文凭、缴重税、受监视。

历史上的“盐商”,并不是我们想象的“商人卖盐”,而是受国家特许的垄断商户,有资格配额、有规定运输线、有明确纳税标准。

比如:

明代设“引盐制”,盐商必须购买“盐引”(即官方批文),才能从指定仓库领盐销售;

清代实行“票盐制”,必须凭“票引”运输、销售,一人一号,全程监管。

盐商本质上是“为国家运盐的财团代理人”,需要有雄厚资本、信誉背书、人脉关系,且得自备人力、车马、护卫、押运队伍,沿途打点官府卡口,任何环节出问题都会血本无归。

盐商卖的是国家定价盐,赚的是代销佣金,连售价都不能自己定。你想自己制盐、自己定价卖货?先问问户部、盐运司、州府衙门答不答应。

从中央到地方,盐政体系极其庞杂,完全是官僚系统的一部分。

举明代为例,管理盐政的官署包括:

户部盐课司(中央总管);

各省盐运使司(省级调配);

盐课提举司、盐仓监督、州县主簿(地方管理);

专设“盐法巡检”与“盐丁官”监管运输、打击私盐。

盐课如铁网密布,层层设卡:从盐场、运盐道、售盐地、集市、河道、码头,都有人查验票引、丈量体积、盘查运输,连盐贩的马蹄印都被记录在案。

没有官方批文和完整系统,你连盐袋都抬不动一包。

小说里最常见的误区就是“主角做盐生意,一斤卖贵价,财致富”。但古代盐价是由国家统一规定,不得自由浮动。

历代都有严格“盐价令”:

唐代一斤盐价不过三钱;

宋代按地域浮动,但禁高于“定引价”;

明代盐引明码标价,禁止加价贩卖;

清代更设“平盐价”,官吏逐户稽查,私自涨价者处笞责。

即便是官方授权盐商,也只能赚点“代运费”与“风险佣金”,利润极为有限。暴利靠盐起家?那是幻想的白日梦。

贩私盐不是“小买卖”,在法律上属于“侵夺国税”,罪名接近谋反。历朝对私盐打击极严,重者处死。

汉代《九章律》:“私煮盐者没入家产,徒三年”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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