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时候他护着她,像护着什么宝贝似的。
而现在,她只能一个人窝在这破破烂烂、连隔音都做不好、床单还有点潮的小房间里,蜷着腿,靠在床头发呆。
手上那枚二十克拉的粉钻钻戒,被房间昏黄灯光一照,折射出一点点逼人的冷光,时不时刺得她眼睛发疼。
言初盯着它,想起当时陆太太把这戒指交到她手上时,上面沾的那层血。
当时那上面的血干得都结块了,厚厚一大层。
她那会儿不敢擦,就那么戴着,血迹蹭进了指缝,粘在她的指头上,她就是想通过这血提醒自己,快看啊,那人为了救你,差点死了,你可一定要好好珍惜他,一定要好好去爱他啊。
后来直到陆洺执醒了,等到他彻底没事儿了,她才敢拿棉签蘸了水,一点点去擦他的血,可戒指内圈那“For3301”的刻痕太深了,血早渗进去了,扣都扣不出来,就像他们之间的那些事,根本洗不掉。
言初把戒指摘下来,夹在两指之间翻着看。那点血还卡在“3301”三个字母里,已经变成深褐色了。
她越看越觉得眼睛发酸,她憋着气,低头,用袖口死命擦那段血痕,只想把它擦掉,擦掉!擦掉陆洺执的血,擦掉陆洺执对她的好,擦掉这段本就不该存在的关系!
……可越擦,那行染了血的字,就越清晰。
有眼泪一滴滴落下来,滴在那道“For3301”上,那些干掉的血,又一点点湿润了起来。
言初盯着那行字,心如刀绞。
和陆洺执分手这件事,确实让言初很难过,但她也是真心不想和他好了。
这不是赌气,也不是口是心非,是清醒地、不想和好。
可不想归不想,难受也是真的难受。言初眼泪掉个不停,上下睫毛都快沾在一起了。
言初不停地在心里问自己,你哭什么啊你?这么没出息做什么?和他分手不就是你想要的吗?不是你提出来的么?你难受个什么劲儿啊!
言初觉得这情绪好像来得不太对。不是失恋那种抓心挠肺的疼,也不是放弃一个人该有的痛,她说不上来是哪一种,只知道一想到昨晚就想哭。
后来她坐着想了很久,才慢慢明白了一点,这份痛苦里,包含着愧疚。
是啊,她怎么能拿酒瓶子打他呢?
她怎么能对陆洺执动手?那个人只是说话难听些,可从头到尾都没碰过她一根头发,不只对她特好,为了救她还差点都死了,她是疯了吗?是疯了吗?
一想到那一秒自己真的想把酒瓶扔他身上,言初就恨不得把自己手剁了。她想不通,更是懊悔不已。
她这一生气就爱动手的毛病,自从钟浔不在孤儿院了之后就有了。谁敢欺负她,无论是男是女,她都会冲上去和人打得头破血流。没办法,人家欺负到你头上,不强硬一点,大家只会觉得你好欺负。
但那是小时候,她不该把这套带到现在,带到陆洺执面前。
这可是陆洺执啊。
更是她曾经亲手挑选的家人啊。
结果她把最坏的一面,全给了他。
言初昂起头抹了把泪,除了这份对陆洺执的愧疚外,她也真被陆洺执那番话给伤到了。
这是她人生中唯一一段感情,是干净的,是纯粹的,是美好的,是像梦一样的,是她从来没拥有过,也不相信自己有资格去拥有的东西。
可偏偏,这么美好的东西,却扎根在她最讨厌,最不想面对、最痛恨的泥沼里!
这段感情,或许它最终会长成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,也许它会越来越旺盛,越来越美好,越来越深刻,但她知道,这段感情的根,本身就是烂的,是臭的。
她拼了命维护的那点体面,那点尊严,居然在一开始就被踩在了脚底。尽管言初也清楚,陆洺执一定是在意她的,可是,这段感情的出发点,是羞辱。
言初接受不了那样的羞辱。
她更无法接受那样的喜欢。
言初默默哭了很久,这才后知后觉想起来,陆洺执的钱还都在她账户里。既然他们都分手了,那是不是应该把钱还给他呢?
可这钱她根本转不回他的账户,早就试过一万次了。
但即便如此,言初满脑子也只剩下一个念头。
她得把钱还陆洺执。
她要把属于他的东西一分不差地还回去。
她可不想像个贪得无厌的小偷一样,被人看不起。她受不了。
下午,言初就拿着身份证,戴着口罩和帽子,顶着一双肿得睁不开的眼,坐公交去了城郊的跳蚤市场,一顿讲价,买下了两个容量极大的行李箱。
行李箱拉链涩得发紧,箱体轻薄得像纸糊的,边角处还有点脱线。她拖着那两个空箱子,一路走进银行。
进门那一刻,全场都在看她。谁都没见过有人拎俩行李箱进银行的。工作人员上来拦她,她只说一句:“我取钱。”
柜员看了她一眼,再看那两只黑得发亮的行李箱,一下子警觉了起来,赶紧请她进了单独的贵宾室。
“您想取多少钱?”客户经理问她。
言初只是坐着,眼神空着,指了指箱子:“先把这两个箱子装满就行。”
客户经理愣了几秒,然后就出去调现钞了。
明明这里是贵宾室,她却像个逃难的,脸色发青,嘴唇也没什么血色,只是盯着那两个大箱子发呆。
很快就来了很多人,四五个人轮番往箱子里塞钱。
那一叠叠钞票每堆高一厘米,她的心就坠一寸。十多分钟后,两箱塞满,一箱最多只能装两百多万,这两箱加在一起,才不到五百万。
言初什么都没说,把行李箱关上,压好拉链,没回头,直接拉着两个重重的箱子往外走,一步都没停。